这8条法律常识你知道几条?

时间:2023-08-07 16:35:24

学法懂法源自一点一滴,


守法用法始于一言一行。


学习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只有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才能更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今天的普法小课堂,


带你了解一些与我们生活都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


1.关于借贷


《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不予保护。


2.关于借条和欠条


其实,欠条和借条的差距很大,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另外,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期满后的2年内。


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20年;欠条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偿还期满后两年内;欠条未注明偿还期限的,其诉讼时效为欠条出具日期的2年内。


3. 关于孩子犯错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也就是说,未满18周岁的熊孩子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不管监护人有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4.关于遗嘱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打印。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口头遗嘱必须是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形下作出的,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当危急情形消除后,能够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自动失效。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只有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后方为有效。


5.关于兄弟姐妹有无相互抚养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


6.关于结婚


在我国领取结婚证的规定包括:1、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2、男女双方的婚姻状态不能是已婚;3、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不是因为胁迫结婚的情形。


7.关于出轨


婚后一方出轨,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判净身出户吗?关于净身出户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离婚时一方净身出户。


如果没有进行协商的,一方不能直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离婚时一般是平等分割财产,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8.关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算作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需要注意的是事故工伤认定法定条件包括: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或事故伤害;非本人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