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必须五证齐全才能售卖。10月31日,有市民反映,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西安路一处地产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借助其“兄弟项目”,以“落位房源”、“锁定楼层”为噱头,违规预售。
市民反映称,该地产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在其中“兄弟项目”售楼处,开始验资落位房源锁定楼层。
据介绍,该地产项目要求验资证明购买人有50万资金(理财、余额等) ,带着身份证直接落位房源,规定时间内补齐征信报告,后期开盘(大约10号)直接首付。
有网友爆出经查询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售楼盘公示一栏,并未查询到该地产项目有预售许可证。
此外,近日,临沂市住建局发布中心城区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通报,20家违规房地产开发商,有6家属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上述,北城新区西安路该地产项目在临沂市住建局的这次通报中显示“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车位”!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临沂楼市挺好,但也产生了一些法律风险,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未批先售”。所谓“未批先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禁止“未批先售”行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于我们购房者来说,购买“未批先售”的房产也存在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首先面临的就是合同无效的风险,“未批先售”的房产不受法律保护,无法签订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发生法律纠纷,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或将被认定无效;其次,因房屋不能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另外,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证,往往存在很多问题,如土地使用权问题、规划审批等问题。在律师的法律实务中,“未批先售”的开发商往往伴随着一房多卖、携款潜逃的行为,这需要购房者高度警惕。